「假新聞」時代的「事實查核」究竟是什麼樣的存在?

文/魏玓

魏玓 AdiWei
Jun 24, 2021

(前言:一個多月前曾經就「假新聞」議題在臉書上貼過一篇短評,裡面提到的我對事實查核問題的看法。後來也就找時間寫了這一篇,原版本刊載在「媒體素養教育資源網」,這裡是全文。我預計對「假新聞」議題提出一系列的討論,這是第一篇。)

本文要討論的主題是「事實查核」(fact check)。事實查核是晚近最熱門的詞彙之一。之所以熱門,是因為另外一個詞彙在這幾年的熱門,也就是「假新聞」。所以要討論事實查核之前,我們可能也需要先把「假新聞」這件事情稍微釐清一下。

其實,已經有很多人指出,「假新聞」(fake news)這個概念應該被放棄,或至少要加個引號,其中有兩個理由。第一,當我們在說某個資訊是「假新聞」時,裡面可能包含非常多種在內容特徵、生產目的、傳播過程各不相同的資訊類型,很難被拿來進行準確且有效的討論。所以後來更多專家和文獻會轉而使用「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與「不實資訊」(disinformation)來指稱。雖然從一個名詞變成兩個名詞似乎好一些,但其實仍有細究的必要,不過我們這邊先暫時打住。

「假新聞」作為一種話術

值得注意的是,既然「假新聞」不是一個適當的討論概念,那為什麼它還是經常被使用呢?一個基本原因當然是習慣,因為一開始大家就這麼用,用多了就覺得好像這麼說大家就懂。不過,這裡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原因,也就是我認為「假新聞」這個概念不適用的第二個理由:「假新聞」這個概念被運用,從一開始,重點就不是在辨認資訊內容的真假,而是被用來指陳或攻擊對手,換句話說,陳述中用到「假新聞」這個詞時,更多是話術,而不是精確定義的詞彙。

大家都知道把「假新聞」這個詞用得最廣為人知的乃是前美國總統川普。川普在2016年勝選前後頻繁用「假新聞」這個詞,來反擊他眼中的那些「自由左派」媒體和輿論。荒謬的是,川普本人就是一個超級的「假新聞」(或說不實資訊)的製造者。從川普的身上我們就可以看到,在「假新聞」的場域中,真假從來不是關鍵,用來攻擊才是重點。

但這裡更重要的重點是,為什麼指陳對方的資訊是「假新聞」,會產生攻擊力呢?這道理不難。因為,社會上普遍認為,新聞應該是「真的」,指稱人家是「假新聞」,就顛覆了這個社會共識,也就有了攻擊力。就像閩南語說人家「假好心」,攻擊指數很高一樣。

當新聞無法提供事實

新聞應該要是真的,也就是新聞內容應該是事實的這個原則,確實是新聞這個東西出現在現代社會之後,大部分人的共識。當然,這本來也不是什麼盤古開天就有的天經地義,而是人們設計和製造出來的原則,只是因為它跟其他現代社會的許多原則和制度緊密相關,在歷史過程中一起被生產出來,也被持續複製下去至今。如果我們同意接受現代社會的民主制度(即使是暫時的),那麼新聞內容應該是事實的這個原則,也就可以做為討論相關問題的前提。

這裡就連結上了本文的主旨。如果新聞內容本來就應該是事實,而且當代新聞實務的首要信條之一,便是新聞媒體的新聞內容必須事先由記者進行查證,也就是事實查核,那麼究竟該如何看待當前突然興起的「事實查核」的存在呢?

此處有一個顯而易見的狀況是:原本在現代社會中應該提供事實,且負責事實查核的社會機構──新聞媒體,肯定是出現了某種失能,所以才會需要有別的機構或組織來幫忙履行事實查核這個任務。而新聞媒體失能,又有兩種狀況。一種狀況是舊的,一種狀況是新的。

先說舊的。新聞媒體在提供事實或事實查核方面出了問題,恐怕從新聞媒體產業出現的第一天就發生了。不管是因為內部的科層控制或人事運作,或是因為外部的政治操弄或經濟壓力,新聞媒體的內容是有可能出錯。20世紀之後,世界各地新聞媒體的商業性質基本上是往越來越高的方向移動,也因此或多或少導致了更嚴重或更頻繁的錯誤。但這些都還算是原本的新聞媒體制度下的問題。

新的狀況就比較複雜了。首先是20世紀最後十年的網際網路和Web 2.0的興起,接著是21世紀以來逐漸佔據人類傳播地景關鍵地位的社群媒體,這些發展讓傳統的新聞實務從生產、傳佈、到消費都出現了實質且巨大的變化。新聞媒體在現代社會中獨佔的新聞生產特權逐漸動搖了,閱聽人接觸資訊的管道和形式也迅速地越過了原有的新聞流通領域的疆界。「假新聞」(或不實資訊與錯誤資訊)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下快速滋生蔓延的。更糟的是,新聞媒體面臨的,通常是第一種狀況還在,又加上第二種狀況的挑戰。

於是,新聞媒體業遇上了危機,也於是,事實查核組織因應而生。

但,等等,這個邏輯和順序,不是有點不大對勁嗎?這裡有幾個問題,我們好像應該先來想一想。

六個應該要思考的課題

這裡浮現的第一個問題很直接:如果新聞媒體辦不到的,為什麼事實查核組織辦得到?我的意思是,當前「假新聞」對新聞媒體造成的困境,無論是來自既有的新聞媒體制度和組織問題,或是來自新科技的變化與挑戰,我們有什麼理由相信,事實查核組織就一定可以克服呢?事實查核組織為什麼就不會有偏見、立場、資本或政黨的干預?為什麼社群媒體上流通的資訊,新聞媒體查不出來真假,事實查核組織就查得出來?

第二,如果事實查核組織可以克服傳統新聞媒體克服不了的難題,那為什麼我們不把事實查核組織的優點,拿來當做改善傳統新聞媒體表現的藥方?例如較優異的查核能力、較充足的人力、較好的查核技術?或者,如果要說傳統新聞媒體已經無藥可救,那我們為什麼不乾脆用事實查核組織的模式(如果它真的是新的)來替代傳統新聞媒體機構和制度呢?或許,人類社會就不會再有「新聞媒體」,而改為「事實查核組織」,這樣可以嗎?

第三,有些事實查核組織認為自己在事實查核這件事情上做得比一般新聞媒體好,也就是說他們可以生產出更好的事實,進而提供給新聞媒體使用,提昇整體新聞品質。如果是這樣,那麼事實查核組織就等於是新聞媒體的上游,這跟兩、三百年來通訊社和新聞媒體的分工有什麼不同?當然,事實查核組織可以聲稱是比現存的通訊社更好的機構或制度,那還是得面對上述的兩個疑問。

第四,這裡就牽涉到,到底事實查核組織跟新聞媒體有什麼不一樣呢?他們要做或應該做的事情,不就是同一件事嗎?事實查核組織成員做的事情,不就是記者和編輯本來就正在做的事情嗎?現代社會的發展歷程中,我們賦予了新聞媒體蒐集事實、生產事實和傳佈事實的特權和責任,但我們又是以什麼樣的社會過程和基礎,賦予事實查核組織同樣的特權與責任呢?光是「假新聞」氾濫這個理由就足夠了嗎?

第五,新聞媒體在事實查核上的失能,終究必須從新聞媒體來解決,如果把事實查核組織當成解決之道,一來掩飾或拖延了新聞媒體的改革,二來造成社會資源的重複配置和浪費。而如果事實查核組織不是要從制度或功能上完全替代新聞媒體,那麼它更適合的定位或許是一項改進新聞媒體事實查核能力的技術,用來因應當前新興傳播科技所帶來的事實查核挑戰。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國外有影響力的事實查核單位中,有一定比例即是既有媒體成立或支持的,包括華盛頓郵報、BBC、法新社等,他們的目的正在於藉此改善和增進自身的事實查核能力。

第六,如果不是上述直接的協力關係,事實查核組織還可以有兩種角色,一種是媒體監督組織,另一種是媒體素養或識讀組織。前者其實也不是新的設計,監督或評議新聞媒體的機構,由來已久。但這類機構長久以來的問題,例如如何取得優位於新聞媒體的事實查核權力、品質或位階,並不因為他們從「新聞評議」改名為「事實查核」就得以解決。同樣的,媒體素養與識讀組織的發展也有一段不算短的歷史,事實查核組織為什麼具有比以往的類似組織更優越的條件,依然有待回答。更重要的是,以事實查核的名義替代媒體素養,還是混淆了這類組織與新聞媒體之間的關係。

台灣的特殊困境

在釐清和思考上述六個議題之外,我們還得特別考量一下台灣社會的特殊性。文章前半部提到,新聞媒體的失能,同時有「舊的」制度和組織原因,也有「新的」科技環境帶來的問題,兩者同時發生又可能讓情況更加複雜和惡化,而台灣的媒體生態恐怕就是這種惡化程度嚴重的案例。

無庸贅言,台灣新聞媒體既有的問題有如沈痾,跟特殊的政治和經濟條件糾結難解,或許正是因為這樣,部分對新聞媒體有高度期待卻也極度失望的社會力量,會將希望放在事實查核的工作上。然而放在台灣的脈絡下,以事實查核行動作為改善新聞環境的手段,也很可能將讓原本新聞媒體問題的根源更無法釐清,遑論獲致有效改革。而上述六個需要釐清和反思的課題,在台灣的難度也將更高。

最後,有一點一定要說一下。雖然這篇文章鎖定的是「假新聞」(或不實資訊與錯誤資訊)現象脈絡下,新聞媒體與事實查核的相關問題,但是這並不表示新聞媒體與事實查核問題,就等於是「假新聞」現象的全部。事實上,我認為新聞媒體與事實查核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跟「假新聞」現象分開處理的。「假新聞」現象的關鍵並非是事實查核或是真假新聞的辨認,更多是社群媒體時代下的資訊傳佈及其社會意義的問題,但這就得另外一篇文章來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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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玓 AdiWei

傳播是專業,影視是興趣,寫作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