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國際頻道爭議中那些沒談清楚的事(一)

魏玓 AdiWei
5 min readAug 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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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國際頻道爭議中那些沒談清楚的事] 之一

文/魏玓

前言

2020年7月,媒體揭發文化部正規劃委託公視建立國際頻道,牽扯出此一政策目的根本是「大外宣」、文化部跳過公視董事會、侵害公視獨立自主,以及公視內部董事會與總經理經營團隊之間的衝突;最後以總經理等主管辭職,文化部撤銷本案作結。

過程中,討論很多,不少人也很激動,但真正能把問題好好談清楚的卻很少。一般民眾(其實是公視最主要的服務和負責對象)恐怕還是不曉得整個爭議到底在吵什麼,頂多只留下一些片面的印象。

我試著把在這次的爭議中,沒能談清楚的幾個問題,好好來談一談。當然,相關人士想不想聽,或者說,這整個事件,根本是影武者在背後操弄輿論,誰在跟你認真討論議題,我也不在意。這就是我可以做的事,也是我該做的事。我只是提供一些論述,供真正想要弄清楚這個議題的人,一些思辨的起點。

我要談的「沒談清楚的問題」有三個:大外宣、公視獨立性、公視治理。

第一篇就先說大外宣。

大外宣到底是什麼?

大外宣到底什麼意思?討論的人很常使用這個詞,好像大家都知道也共同認可它的意思,但我其實很懷疑。

大外宣這個詞大約是因著最近中共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機會大搞國際宣傳,變得熱門起來(光是這個詞的毫不批判被使用,恐怕也是宣傳效果的一部分吧)。

因為中共的對外宣傳用力過深,受到許多批評,包括歐美國家的官方和媒體,在此不贅述。但這很容易讓人有一種印象,就是說這種(不好的)國際宣傳只有中共在做,歐美都是乾淨、無辜的,台灣也是。這是第一個盲點。

我們用大外宣這個時髦的詞,其實英語媒體用的就是propaganda,並不是什麼新鮮的概念,最具代表性的例證是納粹時期的德國國際宣傳操作。但它絕對不是當時德國納粹或當今中國的專利,在外交和軍事戰場上,國際宣傳操作,是必備的手段,台灣也不可能例外。

如果說我們認為大外宣有問題,可能是從中國最近的手段,看到過度的美化、遮掩、修飾,以及強勢(背後當然也就是大筆大筆銀子)的推動,但嚴格來說,這只是程度之別。更不用說各國檯面下的國際宣傳操作,可以多麼精密複雜,並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置身其外。

大外宣需不需要?我覺得某個程度上是有可能的,先不要一下子說死。一提到大外宣就正義凜然,或大驚失色,好像那是個髒東西,而自己很乾淨(但也同時是很無知?)。其實這種發言除了作態,沒有別的作用,而且是不合理、也不實際的論述方式。

舉個例子,如果發生國與國的戰爭,或接近戰爭狀態,這時的國際宣傳,一定有強力外宣的可能需求和必要性。至於今年以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有沒有造成接近戰爭的這個前提,我們可以思考和討論。

這裡就牽涉到國際宣傳的實質差別,是在制度設計上,以及實施過程上,而不是兩極化的好外宣跟壞外宣。

大外宣又怎麼樣?

這同時也就牽涉到相關辯論的第二個盲點:政府主導、指揮的就是大外宣(壞外宣),公視獨立自主運作的就是好外宣。

這個假設其實也不知道怎麼來的,彷彿國際宣傳的操作只有這兩種型態,而且兩種型態還各自分開甚至是對立兩極。這完全不是現實,硬要這樣說或這樣想,跟前面指出的一樣:這只能用來表態立場,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論者批評中國的大外宣,或是台灣政府想要做的大外宣,經常提出歐美或日韓的例子做為對照反證,意味著比起中國大外宣扭曲事實、美化形象、隱惡揚善,這些歐美日韓的國際宣傳例子是「好的」、「乾淨」的。但難道美國VOA、英國BBC World、日本 NHK World、韓國阿里郎,都沒有對自己的國家做任何美化、修飾、隱惡揚善的內容?不可能,也不需要從這個標準去追究。

那麼重點在哪?我認為有二。第一,在民主國家,以及存在類似公共媒體的建制,這些條件使得國際宣傳有一定的監督機制,與合乎專業的流程,所以不致於出現嚴重的、刻意的錯誤或扭曲訊息。但是中共不一樣,在那個體制下,國際宣傳是黨治一條鞭下的結果。不過,如上面所述,歐美或日韓在體制上對於國際宣傳的「節制」,也是有極限和有條件的,不是什麼絕對「純淨」的事情(因為根本不存在)。這就牽涉到第二個重點。

所謂國際宣傳,不會只有一個部門,一套作法。它可能更接近是一個光譜,光譜的一端,是外交,甚至國安與情治的範疇,這個部分,在民主國家中當然也必須受到監督,但在這個範疇裡,某種閉門的政治操作空間顯然是必要的。不過這個部分也是我最不懂的部份,跟我們要討論的主題也比較無關,暫且不談。回到光譜,另一端,應該就是部分NGO和一般民間組織或人士的國際活動。這類活動不受政府補助,更不受政府指揮,但是基於愛國或某種共同利益思維,為本國發揮國際宣傳的功能。

公共媒體可不可以做國際宣傳?

而公共媒體或準公共媒體的國際宣傳角色,則大概位於光譜中段,較偏向民間的一側。公共媒體不能算是純粹的民間組織,因為它儘管在精神上是獨立自主,但因為使用公共資源,對整個社會負責,所以在國際宣傳上,應該是比較有彈性,但責任也比較重大,跟政府的外交與內政,還是有一定程度的關連。這就取決於該國的公共媒體體制,尤其是其與政府之間的相對關係。

談到這裡,其實有一個很明顯的疑問就浮現了。人家的公共媒體是那樣做,並不等於台灣的公共電視,就可以,或應該那樣做。近來有論者為了抨擊文化部的作法,或是政府對待公視的態度,刻意將我國公視比擬於外國公視,於是形成了:

「政府介入國際宣傳=傷害公視獨立性=製造大外宣」或

「政府放手=公視獨立發揮=好的國際宣傳」

這兩個簡化但不一定正確的邏輯,不僅跳過了國際宣傳這個本身就很複雜的課題,也跳過了台灣公視體制和環境的獨特問題。

而後者,就是接下來要談的第二個主題:政府與公視的關係。(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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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玓 AdiWei

傳播是專業,影視是興趣,寫作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