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魏玓
林郁婷獲得巴黎奧運金牌!衷心為她能夠扛住壓力,贏得勝利而感動喝采!過去一段時間,《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因為批評林郁婷等拳擊選手的參賽資格,而遭到台灣各方面人士的「炎上」。羅琳的言論確實應受到批評,但是在這場風波中,有些尚待釐清的疑問,似乎不應該隨著林郁婷的勝利而終止。
羅琳怎麼了?
先簡短講一下羅琳。關於她在近幾年來的性/別言論爭議,我跟很多人(尤其是身為《哈利波特》的書迷)一樣,覺得遺憾沮喪,更多的是疑惑。疑惑來自於,從《哈利波特》及其相關系列作品來看,她在性別、種族、弱勢等議題的立場上,應該不完全是保守的。關於這一點,影評粉專「無影無蹤」提供了很多論據,這裡就不再多說。
雖然作品中呈現的觀點,不必然可以解釋,也不能正當化她晚近的言論。但可以確定的是,羅琳顯然在性/別議題上,有她堅持的「界線」。意思是,她應該基本上是支持性別平權的,但是對於性/別課題,有她認定的極限。這個大致上可以歸類為某種傳統的女性主義的立場,其實並不是太奇怪或少見。這樣的立場著重在男女之間的平等,而不太理會甚至不樂見跨性、中性、雙性等等多元性/別的現象和議題。
羅琳堅持的這個極限,很顯然跟許多全球的年輕讀者的立場不一樣,也跟演出她原著小說改編電影的一批年輕演員們不一樣,因此受到不少批評;也讓人不禁猜想,她是否因為被回擊而更加意氣用事,甚至頑固不化。
不過,羅琳僵固的極限立場可以被討厭、被反對,但還是應該被尊重:她確實有這樣主張的自由。更何況,如同前面所說,從她的作品看來,她應該也不是一個極端保守的人,或者可以說是一個在性/別議題上,還「不夠開放」的人。畢竟,在性/別議題上,永遠有繼續開放的空間,但你我都有可能在某個特定的點上,出現我們自己的「極限」。
當然,我認為羅琳還有更值得被批評的問題,這個我們最後再回來說。這裡想要先拋出來的疑問是,在林郁婷事件中批判羅琳的人們,真的是因為羅琳在性/別議題上的不夠開放嗎?這個問題,我覺得沒那麼簡單,而且需要釐清。
到底在支持什麼?
我先舉一個最近被按讚和分享很多的一個說法。那是基隆市議員張之豪的臉書貼文。他的論點,簡單地說,就是林郁婷的生理性別,早在她出生的時候就被台灣的衛生和戶政單位判定為女性了,毫無爭議可言。他說,「因為沒有一個嬰兒會在出生時,就在為了28年後參加奧運在處心積慮。」這些說法在情感上很有說服力,也因此獲得不少支持。
但應該要指出的是,這個論點,顯然並非基於性/別議題的開放和進步立場;相反地,這個論點跟羅琳的「不夠開放」的性/別立場,並沒有太大差別。因為在這個論點裡,性別只有兩種,而且也只可以有兩種,黑白分明,沒有模糊空間。
張之豪或者支持他的論點的人可能會立刻跳起來說,不不不,他說的是「生理性別」,不是「性別認同」。這我當然知道,但是這裡談的不是「生理性別不等於性別認同」這個老早已經是性/別議題的初階素養;而是在提醒,晚近關於性/別議題的發展中,生理性別的討論早就進入非二元的階段,更不用說非二元的生理性別跟性別認同、性取向,以及個人日常經驗所交織出來的複雜樣貌。
我不是說在這些議題上,非得要多「開放」不可,正如一開始說的,其實我們還是尊重羅琳在這些議題上可以有某種她堅持的界線,張之豪也可以採取他所信仰的性別框架。但我想提醒的是,當你把羅琳罵翻的同時,反手卻用同樣保守的二元對立性別框架去支持林郁婷,顯然是有矛盾的。
不僅如此,我認為張之豪之類的論點,甚至比羅琳更保守。因為他不但抱持極端的二元對立性別論點,而且還把這個二元判定的權利和權力從個人手中交到了國家機器的手上。在這裡我們並不需要進入國家角色的討論,但有一點是確定的,對國家機器,尤其是執行單位(也就是張之豪所說的衛生、戶政之類的單位)來說,在性/別議題上往往傾向保守、固定,因為性/別議題的開放、流動,對他們來說總是帶來行政上的麻煩。然而,這不正是支持性/別進步開放的人們要警醒與鬥爭的嗎?結果許多人反而去對一個如此保守的言論按讚和分享?
為什麼會出現這麼矛盾的狀況呢?我所能想到唯一的理由就是國族主義作祟。很多人支持林郁婷、批評羅琳,恐怕更多是因為她是「我們台灣的女兒」,是「代表台灣」在國際上競賽奮鬥的孩子,而不是因為她在性/別上可能的特殊性。不僅如此,因為國族主義的作祟,我們必須先否定掉林郁婷在性/別上的多元可能性,把她安置到一個絕對的二元對立的性別框架裡──「林郁婷就是一個女生!而且一定是女生!」因為如果她可能不是女生,或任何男女之外的其他可能,那就不能代表台灣出賽。為了不讓這種可能發生,於是必須強調這件事情28年前就被國家機器決定了,「一翻兩瞪眼」,不容置疑!
指出這個矛盾,一方面希望提醒原本支持性/別開放自由的朋友們,不要因為一時的國族主義氣氛遮蔽,而遺忘了理念初衷,甚至支持觀點相反的主張。另一方面也是要批判,那些心裡面其實並非真正接受性/別開放的人,只是藉著國族主義支撐的愛國氛圍,混淆問題本質,甚至強化保守的二元對立性別框架。
誠實面對體育競賽的現實
當然,奧運這類國際體育賽事,原本就是以國族主義為基礎,這無法否認,也暫時不可能改變。我跟很多人一樣,享受著觀看賽事的快樂,看到麟洋、郁婷的金牌典禮也跟著落淚。這裡面牽涉到的愛恨情仇,是非對錯,實在無法片面或快速討論,還好這並非本文的重點,只好暫時擱著。
比較重要的是,這整件事情牽涉到體育競賽長久以來採用男女二元分類架構的侷限,隨著性/別觀點的愈來愈開放多元,以及性別生理醫學研究的認識論改革,勢必得面對和處理(相關的議題,可以參見謝達文提供的非常詳盡的釐清和討論)。本次巴黎奧運的主辦單位在這些問題上,相較於國際拳擊協會,顯然採取了在現有架構下較為自由寬容的立場,值得肯定。
不過,巴黎奧運再寬容自由,現有的二元性別體育競賽架構仍未改變,換句話說,無論林郁婷的主觀意願和個人經驗為何,她既然選擇了進入現存的體育競賽體制,也只能接受二元性別分類的侷限,這是不能迴避的。
即便如此,我們仍可以更細膩地指出和提醒兩點。第一,林郁婷爭取的是一個在現存體育賽事架構下「合理的出賽資格」,而不是成為或聲稱「我是女生」的資格。這個順序不應該倒過來,也不能互相取代。第二,如果不是因為參加體育賽事,她是不是要選擇成為普遍定義的女性(無論是生理上或心理上而言),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是她的自由,不需要任何人來為她聲張或劃定。
這裡想強調的是,儘管這個自由在現實的拳擊場上無法實現,但並不需要因為她代表台灣出賽而被忽視,更不需要旁人越俎代庖跳出來,用「她就是/一定是/老早是女生」這些看似合理、實則保守的論點來「捍衛」。那種批著性/別進步外衣的國族主義論調,恐怕不見得真正有利於體育賽事的體制改革,甚至也不利於一般場域裡性/別議題的進步和開放。
罵完羅琳之後也看看自己
最後,回到關於羅琳的問題。除了在性/別議題上「不夠開放」,我認為羅琳最應該被質疑的是,她藉著自己的全球知名度(也就是豐厚的象徵和社會資本),強力主張自己對相關議題的立場,而且非常堅持、強勢,完全無法接受其他的答案和可能。不僅如此,她甚至對於自己不熟悉的議題和人事也肆意放言批評,就像這次她對林郁婷做的。這才是羅琳最糟糕的地方。
不過,回過頭來說,國內一堆網紅和政治人物蹭著林郁婷的話題,紛紛跳出來踹羅琳一腳,好似自己是相關問題的專家,或是正義代言人。這些人舞弄性/別進步的外衣,實則操弄國族主義情緒,同時為自己刷流量,獲取政治利益。這些舉止,跟羅琳的差別幾何?還是更糟糕?
(本文在草稿初期得力於與好友朱偉誠的討論,特此記錄並致謝)